《中国认证认可行业自律公约》最低限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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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瑞峰盈公司 |
发布时间:2012-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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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机构公平竞争规范--管理体系认证价格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优化认证市场竞争环境,有效遏制恶性低价竞争,引导认证机构会员自觉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以品牌、信誉、质量、服务为主要竞争手段,着力提高认证的有效性,促进认证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国认证认可协会章程》、《中国认证认可行业自律公约》,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认证机构会员所开展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管理体系认证活动。
第三条 协会负责组织本规范的实施。认证机构会员应执行本规范,并在需要时配合协会开展相关工作。全体会员对本规范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 原则和要求
第四条 为了更好地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按照申请认证组织的规模(员工人数)并考虑其他影响认证工作量的因素,在鼓励优质优价的基础上,形成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管理体系认证最低限价(总价,不含交通费和食宿费)。
(一)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最低限价:
员工人数在65人以下,初审最低限价为12000元;
员工人数在66-125人,初审最低限价为18000元;
员工人数在126-275人,初审最低限价为21000元;
员工人数在276-1000人,初审最低限价为33000元;
员工人数在1001-4000人,初审最低限价为45000元;
员工人数在4001人以上时,每增加一个审核人日,认证收费最少增加2400元。
(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最低限价:
根据申请认证组织环境因素复杂程度的不同,按高复杂程度、中等复杂程度和低复杂程度,分别设定最低限价:
员工人数在30人以下,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22000元、20000元、13000元;
员工人数在31-100人,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33000元、26000元、20000元;
员工人数在101-500人,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48000元、38000元、29000元;
员工人数在501-2000人,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68000元、55000元、40000元;
员工人数在2001人以上时,每增加一个审核人日,认证收费最少增加2400元。
(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最低限价:
根据申请认证组织风险程度的不同,按一级、二级、三级风险程度,分别设定最低限价:
员工人数在30人以下,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22000元、20000元、13000元;
员工人数在31-100人,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33000元、26000元、20000元;
员工人数在101-500人,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48000元、38000元、29000元;
员工人数在501-2000人,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68000元、55000元、40000元;
员工人数在2001人以上时,每增加一个审核人日,认证收费最少增加2400元。
(四)两体系结合审核初审的最低限价为相应的两个单体系初审最低限价之和的75%;三体系结合审核初审的最低限价为相应的三个单体系初审最低限价之和的65%。
(五)监督审核的最低限价为相应初审最低限价的1/3;复评的最低限价为相应初审最低限价的2/3。
(六)考虑管理体系覆盖产品的特点、复杂程度和行业风险,其他管理体系标准认证的最低限价可在以上限价基础上增加收费。
第五条 认证机构应承诺在实施相关认证活动时,自觉执行国家制定的认证收费标准,实际认证收费不低于相应的最低限价。